消防报警设备也就是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是人们为了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他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为了保证其能在危急时刻发挥作用,需要进行日常的维护、巡查。
常见的消防报警设备与检查方式如下:
1. 点型感烟探测器
1) 确认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用加烟器向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施加烟气,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2) 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3) 检验器具
加烟器:能够向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施加试验烟或气溶胶。
注:试验烟可由蚊香、棉绳、香烟等材料阴燃产生。
2.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 确认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用热风机向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感温元件加热,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状态和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2) 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3) 检验器具
热风机:能产生使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的热气流。
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动作温度一般在54℃~78℃范围内,进行试验时,气流温度应大于80℃。
3.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1) 确认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并接通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应采用减光率为0.9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 应采用产品生产企业设定的减光率为1.0dB~10.0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3) 应采用减光率为11.5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探测器的火警或故障确认灯应点亮。
4) 应撤除减光片或等效设备,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4. 点型复合式火灾探测器
点型复合式火灾探测器现场检查应根据其探测火灾参数分别参照相应的火灾探测器的检查项目、技术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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